晋工干讯 为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,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,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,全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,经校党委会研究,决定自2021年6月4日开始,建立学校安全稳定事项“零报告”制度。
学校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事故(事件)专报制度,落实安全稳定事项“零报告”制度,保证信息渠道畅通;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有关消防、办公场所、危化品、食品、人身等领域当日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(事件)内容每日进行报送;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,妥善处理事故善后,确保学校稳定;凡是发生亡人事故或有重大影响安全事故,各部门在及时处置的同时,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,不得迟报、漏报。如有瞒报、谎报情况,严肃处理。